2020年1月21日,集团公司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会议,传达县纪委关于贯彻落实2020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会议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总监刘习峰同志主持。
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总监刘习峰同志转达了县纪委关于贯彻落实2020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集团公司实际,要求党员、职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改进作风。
会上,集团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刘晓宁同志指出,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刘晓宁同志要求全体员工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集团公司要组织广大党员、员工深入学习,真正将文件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员工。全体职工要认真领会员工守则关于廉政教育的要求,廉政意识既要上墙、更要上心,时刻敲响廉政、守法的警钟,持续保持清醒的头脑,真正做到慎独,把廉政规则、守法意识放在**位,人前人后保持一致。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员工的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不遮掩,一律严肃问责处理,防止“顶风违纪”和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
集团公司领导、各部门总监、子公司和控股公司负责人、集团公司全体职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