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金豫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与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讼代理委托服务(以下简称“诉讼代理委托服务”)为满足项目需要,现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询比采购。
一、项目名称
原阳县金豫河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讼代理委托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范围
服务范围::诉前诉中诉后调解、一审诉讼的代理、二审诉讼的代理工作、再审诉讼的代理工作;
服务期限::诉前诉中诉后调解、一审诉讼的代理、二审诉讼的代理工作、再审诉讼的代理工作;
服务要求:应当提供符合人民法院要求的条件;以上标准不一致的以最严格、最保守、最高规格的标准规定为准。
三、采购形式
本项目采取风险代理方式,最高限价:20万元(含税),评审方法为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具有专业服务,在业内有良好的信誉;
(三)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四)在政府采购网备案;
(五)建设工程项目纠纷业绩;
(六)无违法违规记录;
(七)大额诉讼标的建设工程纠纷经验。
五、竞价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询比文件的获取方法:此次询比文件为电子版,由采购人统一发送至满足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的邮箱或其他方式;
5.2竞价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3日8时至2026年4月7日上午12时止。
六、本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4月7日16时00分;
6.2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谈判公告在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八、本次竞价谈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原阳县金豫河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太行大道与开元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656223068
邮箱:519454195@qq.com
九、监督部门
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管理部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