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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2026-04-14

发布者:金豫河投资 浏览:245次

   因项目运营需要,为规范公园管理,树立良好资产形象,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原阳县城河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原阳县玄武公园采购物业服务,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询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原阳县玄武公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情况:玄武公园总占地面积约383亩,其中水域面积48800㎡,陆地面积约206278㎡,区域内含2间卫生间(130㎡)、2处停车场。

3.物业服务范围:公园内的环境保洁、公厕卫生、垃圾清运、安全保卫工作(24h)、秩序维护、水面清洁打捞、水电、设施维修、应急服务和活动保障等物业服务。

4.项目位置:原阳县永安路以北、解放路以南、惠民街以西区域。

5.服务期限:12个月。

6.服务质量:物业服务应满足甲方约定的服务标准,可以提高服务标准,提出更优的物业服务方案。

二、询比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响应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所列明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服务项目采购应包含的经营范围,

(三)业绩要求:须提供近年来物业服务相关业绩。

(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询比形式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435000元(含税,税率1%),评审方法为最低价评审法

(二)询比人必须提供询比报价文件,由询比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者为承包人。

四、项目要求

(一)询比文件领取时间:自询比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上午9:30,投标单位在行政服务中心7楼728室领取询比文件,并在《原阳县玄武公园物业服务单位招标项目询比文件领取表》中书面签字。

(二)询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新城区太行大道与开元路交叉口原阳行政服务中心7楼728室。

(三)公开比选时间:2026年4月17日 上午9时30分。

(四)公开比选地点:原阳县新城区太行大道与开元路交叉口原阳行政服务中心7楼728室。

(五)询比资料要求:

1.严格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询比资料;

2.服务商报名申请表(见格式附件) 

3.服务商承诺书(见格式附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附件) 

5.报价一览表(见格式附件)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近年来物业服务相关业绩;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下载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须清晰可辨)

9.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网页查询下载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须清晰可辨)

10.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下载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须清晰可辨)

11.询比单位只许提出一个报价,且不允许改变报价;

12.若报价资料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

13.询比资料须是书面打印资料,有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附上委托授权书)。

14.上述询比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如正本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主。

五、响应报价文件的密封要求

1.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封面要明确响应人公章。

2.装订方式:封面后第一页为报名申请表。

    3.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密封外包装上表明名称、响应人名称等字样。

五、其他说明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16475777

                        

 

 

原阳县城河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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