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豫河投资集团开展全体员工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第六期

2019-11-21

发布者:金豫河投资 浏览:149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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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20日,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组织开展全体员工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活动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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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

  合同的订立是一个企业难以避免的事情,因此对于合同可能存在风险的地方要进行明确了解,主要包括: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权利义务、合同履行、合同违约及合同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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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学习的内容主要分为六个部分:

  一是合同概述。主要包括合同内涵、合同特点以及合同主要风险点。

  二是合同主体。

  1.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3.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

  法人:审查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信誉状况、资质等级等情况;

  非法人单位:审查其是否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其所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外方当事人:是否合法存在,是否为法人,名称、注册地等信息;

  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其他:特殊行业的当事人,需审查对方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

  三是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交易指向的对象。

  (1)明确合同交易内容。不同类型的合同,其标的也存在区别,比如买卖合同的标的一般为物,而服务合同的标的为服务。明确了合同标的便明确了合同的交易内容。(2)重要性。在贸易实践中,对合同标的物的确定是买卖双方订立合同的关键环节,在复杂的交易中,标的物有可能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可能对合同效力产生重要影响。

  2.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标的不合法;

  (2)合同标的不可能给付;

  (3)合同标的不确定;

  (4)实际交付的标的与合同约定的标的不符。

  3.合同标的的风险防范要点。

  (1)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合法,是否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2)审查合同标的相关条款,查明合同标的名称是否正确。(3)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可能给付,明确合同的效力。

  四是合同权利义务。

  1.合同权利义务---具体交易内容。

  当事人双方应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权利义务是互相对应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相对平衡。

  2. 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清,如对标的物数量、质量、包装、运输、风险、检验标准或是检验期间等缺乏明确约定。

  (2)对法律规定的义务认识不清。如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3)对自身的权利没有充分认识,无法充分保护自身利益。

  3.合同权利义务审查要点。

  (1)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质量、数量、包装、检验等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2)明确合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3)明确自身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充分保护自身利益。

  五是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如何交易。

  指合同义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使合同权利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应该发生的法律效果,是构成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

  2.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点。

  (1)没有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或是履行合同义务没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2)没有充分利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3)合同变更、转让或解除时没有履行相关程序。如变更合同条款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3.合同履行风险防范要点。

  (1)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坚持诚信信用原则。(2)充分利用合同履行中的各种权利,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3)合同变更时应签订书面协议,需要履行通知、登记等法律程序时,需要及时履行。(4)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需要履行通知等法律程序。

  六是合同违约。

  1. 违约---交易存在问题,如何处理?

  (1)违反合同义务,即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2)违约行为主要有:不能履行,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或法律禁止履行;迟延履行:能履行,但在期限届满时还没有履行;不完全履行:履行行为不符合约定内容;拒绝履行(预期违约):明示或默示的表示不履行。(3)违约救济方式主要有:强制履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恢复原状等其他补救措施。

  2. 违约主要风险点。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价款;

  (2)逾期交付、提取标的物;

  (3)未按约定的方式、地点、数量、质量等履行合同;

  (4)未尽到通知、保密、协助等附随义务;

  (5)对方违约时,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6)我方未充分行使违约救济权利;

  3.违约风险防范要点。

  (1)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分类保存;根据合同的种类、项目大小、重要性等给予不同的保存期限;整理合同台账,形成便于查询的信息;总结合同履行情况,吸取经验和教训。(2)关注合同履行进展,一旦发现异常状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3)充分利用合同法和合同赋予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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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活动由集团公司风险控制部同志主持,并进行了全面讲解,详细地向全体员工介绍了公司合同实务问题,并带领大家进行分析讨论,提高大家在签订及审查合同时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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